日本将于6月1日起将外国稳定币视为电子支付手段
日本金融厅宣布自2026年6月1日起修订内阁府条例,将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型稳定币认定为《支付服务法》下的“电子支付工具”,而非《金融商品交易法》下的“证券”。此举允许国内注册的电子支付工具运营商处理此类稳定币。
要获得认可,外国稳定币需满足四项要求:发行人须在等同于日本《支付服务法》或《银行业法》的外国法律下注册并受监管,且监管机构能与日本金融厅共享信息;储备资产须依外国法律管理并接受当地审计;须设有检测和应对犯罪使用的系统;信托财产与储备资产须以同一货币计价。
此外,当局将逐案评估稳定币是否能像日本电子支付工具一样可靠地按发行价赎回,因此海外稳定币在日本的待遇可能因其储备构成和审计安排而异。
近年来,日本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包括将加密资产归类为金融工具、推动税制改革,以及多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交易中使用加密资产的合规指引,要求严格执行客户身份审查和资金来源验证。
bitcoinist05/20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