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一份法规草案,其中包含确保执行《$GENIUS 法案》的关键规则,该法案旨在监管稳定币市场。拟议的框架旨在明确,希望在美国发行稳定币的公司必须在何种条件下获得联邦或州的许可证,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向美国用户提供海外发行的稳定币。
财政部发布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详细阐述了执行《$GENIUS 法案》第3条的规定,并将就该条款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60天。
根据法规草案,从《$GENIUS 法案》的预定生效日期2027年1月18日起,未持有相应联邦或州许可证的个人或实体,通常将不能在美国为支付目的发行稳定币。
财政部力求在监管范围内更清晰地界定“在美国发行支付稳定币”这一概念的范围。此举旨在减少业内关于稳定币公司何时需要根据《$GENIUS 法案》获取许可证的不确定性。
该法规还为美国境外公司发行的稳定币设定了条件。相应地,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可以向美国市场提供稳定币,前提是该外国稳定币发行方在技术上能够执行美国当局的合法命令,并遵守美国与发行方国家之间的互惠规则。
根据《$GENIUS 法案》的第二个关键日期是2028年7月18日。
从该日期起,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将只能向美国用户提供或销售由持牌发行方发行的支付稳定币。
财政部提出的法规还旨在通过界定“向位于美国的人员提供或销售”稳定币的含义,来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机构和其他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表示,《$GENIUS 法案》为支付稳定币创建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财政部打算迅速实施相关规则。贝森特指出,监管的明确性旨在鼓励公司在美国进行创新,同时巩固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地位。
这份新法规草案是财政部去年九月就执行《$GENIUS 法案》所发布的初步监管工作的延续,当时财政部已征求行业代表的反馈。财政部期待从事稳定币业务的公司、金融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60天的咨询期内,就新提案提出意见。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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