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就比特币没收作出历史性裁决,裁定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中的比特币可根据《刑事诉讼法》予以没收,这最终结束了加密货币在刑事起诉中待遇问题多年来的法律空白状态。该裁决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并于2026年初公开宣布,是一起争议的结果,该争议源于警方调查洗钱指控期间从当地韩国交易平台账户没收个人拥有的55.6枚比特币。辩方以比特币无形且不能作为财产没收为由提出的上诉已被最高法院驳回。
法院在裁决中解释说,《刑事诉讼法》定义的“可没收财产”范围不仅限于实物,还包括电子数据和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法院认为,由于比特币符合“可独立管理、交易和经济控制”的电子令牌资格,因此可作为刑事程序的一部分予以没收。
权英俊(Kwon Young-jun)大法官及其同僚确认,当符合法律没收要件时,存储在Upbit和Bithumb等交易所托管钱包中的数字资产依法可合法没收。这种解释维持了韩国法律赋予虚拟资产的刑法地位,法院早已认为虚拟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
对执法和交易所合规研究的影响
预计最高法院的裁决将加强检方在刑事案件中追查加密资产的权力,特别是在洗钱、欺诈或任何其他使用加密货币隐瞒非法收益的犯罪中。随着这一主要争议的消除,该裁决允许所有托管交易所资产受《刑事诉讼法》管辖。
法律专家观察到,这与韩国更广泛的监管框架并不冲突。过去一年左右,该国加密货币行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因违反反洗钱规定对一些主要交易所处以巨额罚款。
尽管该裁决不影响保护从事合法活动的用户的标准,但它可能会激励交易所尽快改进与执法服务合作的措施。加强与执法服务的合作将要求交易所尽快升级各自涉及与执法服务合作的措施。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韩国法律中虚拟资产法律发展的重大一步,因为它澄清了通过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可根据刑法没收。法院裁定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格财产,应大大有助于为执法当局今后处理虚拟资产时提供进一步澄清。这一先例如何在不断发展的虚拟环境中适用,可能会对塑造韩国加密货币环境内的执法程序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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