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采取措施扩大其针对俄罗斯的加密货币制裁范围,引入了实施全国性封锁的可能性,这将更便于追究那些系统性地允许俄罗斯公民利用加密资产规避制裁的国家的交易所的责任。
在7月23日通过的第21项对俄制裁方案中,欧盟新增了4个与A7 "卢布"网络相关的实体,该网络在5月也成为了英国政府的制裁对象。欧盟的新规定切断了一些与非洲组织的联系,对格鲁吉亚、巴拿马、阿联酋、马绍尔群岛、吉尔吉斯斯坦和白俄罗斯境内的14项加密货币服务实施了交易禁令。
这些增补措施是对前一套制裁方案的激进措施的延续,该方案针对的是整个俄罗斯加密货币行业。
然而,除此之外,两项新规定旨在剥夺俄罗斯人使用加密货币支持军事行动的能力。第一项规定将于8月25日生效,它扩大了禁止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公民在欧盟境内的加密货币服务中拥有、控制或担任职位的范围。
这些限制最初于2024年1月18日引入,现在扩展到了《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中描述的任何其他加密资产服务,包括咨询服务、投资组合管理以及代表客户进行的资金转账服务,如2026年7月23日修订欧盟第833/2014号法规的理事会(EU)2026/1848号法规第5b条所述。
第二项规定确立了对整个国家的加密货币交易禁令,前提是服务提供商不遵守这些制裁,从而赋予了制裁域外效力。
对第833/2014号法规的修订案第5bc条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在第三国注册的、作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或促进加密资产交换或转移平台的任何法人、组织或机构进行任何交易。"
此外,该法规进一步明确,目前为空白的这份国家名单,"应仅包括那些被欧盟理事会认定为系统性地、顽固地未能防止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或未能阻止促进加密资产交换或转移平台活动的第三国。"
经济制裁专家尼克·特纳认为,这一转变意味着欧盟在长期抵制之后,倾向于实施次级制裁。他还强调,这可能在与欧盟制裁相冲突的国家法规的司法管辖区内引发法律冲突。
"根据新的第5bc条,国家监管机构有责任阻止符合欧盟制裁范围的活动,而不论该国自身的立法如何,"他强调。特纳认为,该措施最初将用作外交杠杆,并解释称,"很难说"这些措施是否会直接影响任何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