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一项新的监管框架,专门针对与加密资产相关的特定投资合约而设计。这项名为“加密资产监管”的提案旨在简化美国加密公司的融资流程,并明确哪些交易属于联邦证券法的管辖范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今天宣布的这项监管提案,是对该委员会在2026年3月发布说明的进一步推进,该说明解释了联邦证券法将如何适用于某些加密资产和加密交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保罗·S·阿特金斯表示,该提案旨在根据联邦证券法,为加密企业家和市场参与者建立更透明的资本募集渠道。阿特金斯还指出,这项新监管是减少加密领域创新外流、将业务带回国内战略的关键部分。
针对加密项目的两项独立注册要求豁免
根据拟议规则,计划专门为加密领域创建两项独立的豁免,适用于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要求。
根据第一项豁免,发行人将能够通过一次性付款在四年内筹集高达500万美元的资金。
第二项豁免将允许公司在每12个月内发行价值高达7500万美元的证券。
在两种模式下,发行人都必须向投资者提供基于原则的具体信息。利用7500万美元更广泛豁免条件的发行人,还必须提交财务报表,并承担持续的报告义务。
加密资产即将获得“安全港”机制
SEC的提案还在“投资合约”概念内创建了一个有条件的“安全港”机制。
在满足指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关的加密资产可能不再被视为属于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证券”定义下的投资合约。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阿特金斯表示,这种“安全港”选择在发行人全部或永久停止履行其根据投资合约承诺履行的主要管理职能的情况下尤其相关。
这种方法可能为某些加密资产开辟一条路径,即使它们最初被视为投资合约的一部分,随着项目的发展和减少对发行人的依赖,其法律地位可能会发生变化。
拟议法规的另一项重要规定是,对于根据联邦豁免进行的某些加密资产交易,取消了州一级的证券注册要求和资质审核要求。
预计该法规将不仅适用于首次发行,也适用于二级市场的某些交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声称,这种制度将减少加密公司因监管不确定性而在美国境外运营的动机。该委员会认为,新制度还可以为美国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加密资产投资机会,同时保持更一致的投资者保护标准。
*此非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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