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提议将扩展已在俄罗斯证券市场使用的系统,包括交易、存储、记账和信息披露规则,以涵盖数字资产。
在此框架下,将设立受监管的“数字存管机构”,负责登记加密货币及其他数字资产的存量。根据其提供的服务,这些机构需要具备5000万(约合57万美元)至2.5亿卢布(约合280万美元)的资本金。
结算存管机构需要2.5亿卢布(约合280万美元)的资本金。对于控制加密货币地址或在外国存管机构持有资产的机构,要求降至1亿卢布(约合110万美元),而其他数字存管机构则只需5000万卢布(约合57万美元)。
计入这些资本金要求的资产必须具有流动性,且合格的金融资产必须符合中央银行的信用质量标准。这些要求也将适用于进行数字金融资产交易的电子平台运营商。
中央银行将负责维护数字存管机构、加密货币交易所运营商以及发行数字金融资产公司的登记册。
这些规则是根据7月21日由国家杜马通过、7月24日由联邦委员会批准的数字资产法案制定的。加密货币系统计划于9月全面生效。中央银行的提案尚未最终确定,现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
在欧盟(EU)提出针对包括价值1200亿美元的稳定币网络A7在内的14家加密货币公司的第21轮制裁方案四天后,中央银行发布了这些关于数字资产规则的文件草案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