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黑暗森林:加密资产纠纷的国内外司法救济与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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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系统性地梳理了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态度,并聚焦中国本土实践,深度解析了加密资产在民事、刑事领域的法律定性困境,以及资产被盗、被冻结后的具体救济路径与实战策略。

其核心论点是:尽管中国对加密资产相关业务活动持禁止态度,但司法实践正逐步承认其作为“财产”或“数据”的法律属性,并为权利人提供了虽复杂但明确的救济通道。

一、 全球监管格局:从探索到框架确立

全球三大关键区域的监管演进脉络:

美国:经历了从早期探索(2009-2016)、监管强化与争议(2017-2023)到框架确立(2024-2025)三个阶段。在特朗普第二任期内,通过《FIT-21法案》、《天才法案》(稳定币监管)和《CLARITY法案》(明确SEC与CFTC分工)等,形成了“加密友好型”的清晰监管框架,旨在将加密资产纳入主流金融体系。

欧盟:监管历程的核心是 《加密资产市场法案》(MiCA) 。该法案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建立了统一的许可与监管标准,并严格要求稳定币发行方披露储备资产。其严厉性导致如泰达币(USDT)因不愿接受全面审计而退出欧盟市场。

中国(大陆):政策演进可分为早期探索(2013-2017,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中期管控(2017-2021,以“9.4公告”禁止ICO为标志)和现状全面禁止(2021年后,以“9.24通知”明确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三个阶段。当前司法实践的核心争议在于加密资产的法律定性。

二、 中国司法实践的核心争议与演进

肖飒律师重点分析了中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加密资产是“数据”还是“财产”的定性之争,这直接决定了案件罪名与救济路径。

民事纠纷:法院普遍依据“9.24通知”,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涉币合同无效,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本课程以“文某与陈某投资合同纠纷案”和“韩某与季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等案例,揭示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权利保护不足的现状,但也指出未公开判决中存在“恢复原状”的软化处理迹象。

刑事案件:对于盗窃加密资产的行为,定罪存在四种观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盗窃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牵连犯。肖飒律师指出,司法实践正呈现从数据属性向财产属性倾斜的趋势。标志性案件包括:

(2018)沪0115刑初845号案:倾向于支持“数据说”,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

(2020)沪0106刑初551号案:承认泰达币的财产属性,行为同时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盗窃罪,按想象竞合择一重罪(盗窃罪)处罚。

2024年《刑事审判参考》第1569号案(张某抢劫比特币案):具有里程碑意义,明确认定比特币具有刑法上的财产属性。

2025年李某红盗窃案:获最高检评议组认可,进一步强化了“盗窃罪”的定罪路径,标志着司法共识正在形成。

三、 实战救济路径:资产被盗与被冻的解决方案

这是本次讲座最具实操价值的部分。肖飒律师团队基于大量成功案例,总结了详细的救济路径。

加密资产被盗后的救济(以大陆居民为例):

刑事报案:是首选路径。核心在于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犯罪行为地或结果发生地)提交专业的《刑事控告书》和证据材料。

关键动作:报案后,必须立即申请冻结被盗资产流向的链上地址。例如,若涉及USDT,应要求公安向发行方泰达公司(Tether)的法务协作邮箱发送司法函进行链上冻结,此为追赃挽损的最关键一步。

加密资产被冻(如被境外执法机构冻结)后的解冻方案:

方案一:非诉沟通/谈判(成本较低):

流程:先联系资产发行方(如泰达公司)获取冻结指令来源(如FBI、DEA)→ 准备充分证据材料与对方司法机关专业沟通。

禁忌:团队特别强调绝对禁止就资产来源、所有权、用途等作出虚假陈述或伪造证据,否则将导致永久冻结甚至被列为嫌疑人。

方案二:国际仲裁(成本高):适用于非诉无效的重大案件。需严格依据服务条款确定仲裁地、规则、仲裁员等,流程复杂。

四、 总结与风险警示

肖飒律师最后指出,当前中国加密资产持有者面临的最大刑事风险是非法换汇型非法经营罪(如“郭某钊案”),通过加密资产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是明确的高压线。总之,尽管中国监管环境严峻,但司法救济通道依然存在且日益清晰。成功维权的核心在于精准的法律定性、专业的证据固定、以及严格遵守境外司法程序的合规沟通,对此,寻求具备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律团队协助至关重要。